宪法序言有什么作用?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补充:
各国的宪法典结构不尽相同,一般来说包括序言、正文和附则三部分。这种三分法属于宪法典的题材结构,研究这个基本上没有实际意义。更有意义的,应该探究宪法典的内容结构。在这种意义上,宪法典一般可以分成组织规范和权利规范。组织规范指的是国家机构如何组织和运作的规范,权利规范指的是关于人权保障的规范。世界各国宪法,内容结构各不相同,但举其大端,便是由这两部分组成。我国的宪法典也是如此,虽然实际划分上可能更为复杂一点。
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序言一般都比较长,这是一种源于社会主义运动的传统承继,其主要目的在于以此确认自己制度和政权的合法性。当然,值得警惕的是,事实上,宪法序言越长的国家,如南斯拉夫,反而寿命不长,而美国宪法序言只有五十几个单词,却已经立国超过二百年。
宪法序言的效力,有四种见解,即全部无效说,部分有效说,强于正文效力说,全部有效说。通说是全部有效说,因为宪法序言作为一国宪法的组成部分,形成了文字,则至少具有一定的形式效力;至于其效力作用的性质和形式,则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其中具有规范性的部分,应当具有规范效力;而不具有规范性的部分,如事实叙述部分,则不具有法规范的效力,尽管如此,这种事实叙述部分的文字与规范性部分结合起来,也具有指导意义。如我国宪法“人民掌握了国家权力,成为国家的主人”,作为事实叙述,可以与“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相结合,以理解我国宪法的制宪权主体之所在,以及宪法所揭示的“人民主权”原理的含义,历史背景、政治条件等。
原答案:
宪法序言的主要作用在于指明宪法所由来的背景。事实上,不是所有成文宪法国家的宪法都拥有序言部分。各国宪法序言的篇幅有长有短,中国五四宪法以来的各部宪法的序言算是比较长的了,其中也主要是详述了近代以来中国人民的革命史和奋斗史,以及中国人民最终选择了中国共产党这样一个简单的史实。
美国宪法,大致也是如此,简述了反对英王暴政,独立建国的必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