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借车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我向银行贷款雇凶杀人,银行也需要承担责任咯?
不要找我,我没钱只有烂命一条,找银行闹去吧。
几天之后又忍不住多说两句。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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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有过些许审判经验的基层法院民工说几句吧。
首先我们讨论的,应该是:将车辆出借给某人,某人驾车对第三人造成损害,车主需不需要在法律上承担向第三人赔偿的责任。
如果大家说借车有没有风险,那当然是有风险,不要说借车,借啥都有风险。
如果大家说受害者有可能缠着车主什么的,我只能说,就算你只是车上的乘客,你都有可能被受害者缠着,就算你只是路边围观的,都有可能被缠,这世上不讲理的人还是有的。
其次,我想明确一点,现行法律的确是这么规定的,如果车主无过错,车主就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很简单的道理,如果车主无论有没有错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那么谁还敢开租车公司?
有人说法官也许会乱判,没错,的确有这个可能性,但这就好像你问一加一等于几,我回答等于二,你说不对,还有人会算错等于三,一样。
再者,想说说为什么很多人都认为车主不管有没有错都要承担责任的问题。
因为我国的法律是在发展进步的。以前连交强险也没有,出了事故,受害者唯一能指望的就是肇事车辆本身,所以司法惯例会认定车主和司机对受害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就是为了能够名正言顺处置肇事车辆用于赔偿。
现在有了交强险和商业险,受害者可以首先获得保险赔偿,所以现今的法律是规定车主只承担过错责任,没有过错就无须承担责任。
有人说车辆没有买保险怎么办?没有买交强险,本身就是车主的过错,车主就应当在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内对受害者承担赔偿责任,就类似于你不买交强险,法律就认定你就是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赔偿责任一样。
最后,车主在什么情况下就应该被视为有过错,排名第一的楼主已经回答很清楚了。
有的人说我借给他的时候他没喝醉,之后再喝酒了怎么办?从举证责任分配的角度上看,就应当由主张车主承担责任的人承担举证责任,也就是说要让受害者和肇事司机提供证据证明车主出借车辆时已经明知肇事司机已经喝酒了。
多说一句,希望能在理性的基础上讨论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