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专利公众意见?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公众意见,是发明专利在经历实质审查的过程中,社会公众(任何人)对该专利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发明专利申请,向专利局提出的意见。
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规定,自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之日起至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止,任何人均可以对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申请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意见,并说明理由。
所以公众意见仅针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是不能提公众意见的。因为发明专利是先公开后审查,而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是审查授权后才公开。
提公众意见这一途径,可以帮助审查员更加全面地了解专利内容,提高审查效率。
另外,更重要的一点,相比于专利授权后的无效程序,提公众意见也能防止不应该授权的专利获得专利权,这一点特别适合该专利的竞争对手,免去了后续对该专利再提无效的繁琐。
公众意见怎么提,跟谁提?
如果对某个专利提公众意见,应当填写“意见陈述书”,写明申请号、发明名称、申请人等信息,并提供该专利不符合授权条件的理由和证据,将材料面交或者邮寄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审查员如何对待公众意见?
专利局收到的公众意见,应当存入该……什么是专利公众意见?公众意见怎么提,跟谁提?审查员会采纳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