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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案件都被低调处理,相对来说现在的曝光率要比以前多很多了。这是好事坏事?

很多案件都被低调处理,相对来说现在的曝光率要比以前多很多了。这是好事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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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案件都被低调处理,相对来说现在的曝光率要比以前多很多了。这是好事坏事?

这么理性的监督者不多见了,占个坑,回来答 知乎这个排版就是这个卵样吗?着实不忍吐槽,还是因为我是一只弱鸡?好吧不吐槽了,题主凑合看吧。 首先,我给题主这么个数字,就本人所在的三线(也可能是四线城市,本屌分的不是很清)省会城市的一个市辖区来说,一年的刑事案件判决大概在500起左右,每年大致有出入,但是浮动不会太大,全国更大一些的城市必然更多,像北京海淀区什么的这些地方,估计一年的刑事判决可能得有一两千甚至更多,而这些案件中,最近几年媒体关注并能引起大家广泛讨论的案件类型,比如贪污受贿,强奸,杀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诈骗这些,像我们这种城市有个一百多,二百起也很正常,然而答主所在的城市给人的感觉治安并没有不好,反而很有安全感,如果后面有专业人士能用犯罪率来衡量,表现可能更直观一些。那么这样,我们就按100起每年计算,如果这些案件媒体都报道就是大概平均每三到四天报道一起,那题主觉得这个地方还能待吗?俨然是足够让你恐慌,然而这样的犯罪率真心也不值得你恐慌。这也就是针对题主提出的曝光的有多少的问题,所以我觉得,这不是一个是否值得占据媒体资源的一个问题。 另外,从法律层面来说,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 (其实绝大多数国家也是这样)刑事案件是公开审判原则(涉密和涉及隐私的案件有一些例外但是占比很小)而刑事诉讼的其他环节,比如侦查,审查起诉这些依照法律是没有义务向外界公开的,当然这几年为了适应舆论需求也会开案情通报会这类的东西,但是这个不是法律强制性规定(规定成强制性的也会很搞笑)但是,审判过程和结果是公开的,这次司法改革有一项内容也是落实这个原则,就是判决书的网上公开,各地也在陆续的做,也就是说今后可以直接在网上找到法院的判决结果。这样是不是也一定程度上达成了题主所说的曝光监督的需求呢?反正我觉得是看实实在在的东西,远比媒体的猜测要强(然而广大键盘侠并不这么认为,我就觉得你藏着东西,能耐我何)。 作为一个司法工作者,我始终支持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在公民的监督下运行。甚至在放大镜、显微镜下运行,从而保障这个制度能达到他最初的目的,但如果权利在舆论的想想中运行,那么伤害的就是制度本身,从而危机你我的切身利益,毕竟,土豪没了法律可以花钱请保镖,而你我目测就只能练长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