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保罗麦卡特尼有多牛逼?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1、披头士两个灵魂人物,他是其中之一。
2、他大概率是披头士终结者,当他离开的时候,人们会说披头士离开了。列侬离开时,披头士还在,另外的才子离开时,披头士也在,只有最后保罗离开时,披头士也离开了。
虽然披头士只合作了十年,但保罗让披头士延续了半个世纪以上。
3、对音乐发展方向的敏锐,超过列侬。
在保罗接受采访时,他说过,当年他与迈克尔杰克逊是好友,并建议迈克尔杰克逊拍摄高质量的MV。
保罗会这样建议,是因为他当年已经是出道20多年的老前辈,凭借他对音乐的了解,他天才的意识到将来的音乐发展,必然会朝着MV的方向,必然会有音乐与MV的更加紧密的结合。
所以他给后辈提出了建议。
只是他能看到音乐发展的方向,却没有具体的实施方案。
而这个具体方案,他万万没有想到迈克尔杰克逊能玩得那么出神入化。
竟然创作出了《颤栗》这样的MV。
对音乐与MV的巨大推进,直接让MTV产生了一个以迈克尔杰克逊命名的迈克尔杰克逊先锋奖。
而在多个MV与音乐的加持下,让《颤栗》成为历史上销量第一的专辑。
保罗说过,将来的音乐发展必然要融入MV,要拍出高质量的MV出来。
他没想到这条路被迈克尔杰克逊一个人开辟了出来。
保罗也建议迈克尔杰克逊购买音乐版权。
当年想要购买版权库的富商很多,为什么保罗不建议房地产的富商购买音乐版权,而要建议迈克尔杰克逊这样一个音乐人购买版权?
因为保罗本身就是音乐人,他深知音乐版权库在地产商手里,与在音乐人手里,两者的区别是多么大。
音乐版权库在地产商手里,音乐人永远是打工人,而在音乐人手中,音乐人就是自己的老板。
音乐要发展,出了在录音室搞工程,有时候掌握权力,也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因为你如果没有掌握权力,那么地产商掌权者就会限制你的音乐创作,他们会提出很多不专业的意见,而你又没有自由创作的权力,你甚至不能决定你的音乐如何发行。
音乐发展的最大动力之一,就是音乐人能自由的创作,以及通过版税收入维持创作。
所以作为出道20年的世界第一乐队的灵魂人物,自然明白掌握版权的重要,并且有责任有义务来完成这件事。
于是保罗找到洋子,希望能合资购买一批音乐版权库,这批版权库包括了猫王、披头士以及其他很多音乐人的作品。
当时保罗认为这批版权的报价高了,需要合资购买。
而当时正有音乐领域外的富商在竞争这批版权。形势刻不容缓。
听到消息的迈克尔杰克逊,立即出手,拿出5000万左右的美金,外加去澳大利亚参加一次活动。拿下了这批版权。
从此音乐行业变天。
音乐的主人叫音乐人。
而不是音乐的主人叫有钱人。
前辈保罗的远见,加上后起之秀迈克尔杰克逊的力挽狂澜,才有了这样的创举。
时隔多年,保罗也正在逐渐接手这批版权。
综上所述,保罗最大的牛逼之处,在于对音乐发展的宏观把控。
而不是想有些歌迷说的那样,去抠音乐结构、去搞什么音乐优越感,搞区别对待。
那些伪歌迷认为,好音乐就应该抛弃MV,抛弃表演,抛弃娱乐,就应该搞实验,别搞其它的。
而保罗没有那么狭隘,他深知音乐的发展必须走融合贯通之路,路才会越走越宽。
无论是古典音乐还是戏剧都是一样。
我们可以看到今天的戏剧要发展,就是得跟流行音乐融合在一起,就是要拍视频发到抖音上,要融合新的元素新的平台,而不是整天只知道捣鼓几个音符,搞些稀奇古怪为了不同而不同的东西。
古典乐音也要从音乐厅走向普通老百姓,要录唱片,要拍视频,上街表演。而不是整天给皇室贵族表演。
我们看看下面这个伪歌迷。
就是一个典型的。
其实无需反驳,自己就逻辑不通。
同一首歌,你需要表演的时候,搬出去白宫给奥巴马表演这样的例子,来贴金,来高大上。
你不需要表演的时候,就说这首歌是表演音乐转向实验音乐,仿佛又高大上一回。
人家保罗才没有你们这么狭隘。



